招生政策
关于2017年体育类艺术类第一志愿(山东考生)录取查询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7-15 00:00:00  来源:  作者:
各位考生:

我院体育类和艺术类普通本科批第一志愿录取已经圆满结束。

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:

录取原则:

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基础上,舞蹈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校考成绩×70%+高考文化课成绩/文化课总分×100×30%)择优录取,综合成绩相同者,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舞蹈表演专业和表演专业按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校考成绩相同者,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,学校艺术类专业文、理科统一排名,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该文、理科总招生计划排序录取;

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基础上,体育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专业成绩相同者,按照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其余体育类专业均按照文化课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成绩相同者,按照体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,录满为止。

请于7月20日以后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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